发布时间:2025-10-17 11:25:36    次浏览
“新华网”记者9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国家卫计委等12个部门联合制定方案,将于2015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12部门联合开展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迫切需要,是维护正常生育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强化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4月9日“新闻网”)很多人觉得证明“我妈是我妈”是个很奇葩的问题,但是深究其原因就不会这样认为,“代孕”的出现解释了为什么会出现证明“我妈是我妈”这样的问题。“代孕“产生的最直接的问题便是,生“我”的人却不是“我”的妈妈。古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随着“代孕”事业的出现,“有后”也不一定是“孝”。笔者认为“代孕”罔顾了社会伦理道德,这种行为是应该被禁止的。传宗接代自古以来都是每个家族的头等大事,也是所谓的不能断了家族的“香火”。但是,传宗接代是通过家族中男子以合法的婚姻契约关系同妻子结合后生下孩子,为家族延续香火。然而,“代孕”生产的孩子与所谓的传宗接代是相悖的,它是通过出卖“精子”、“卵子”或是“胚胎”进行生产,已经将传宗接代演变成了一种买卖。生孩子本来是一种自然行为,每个女孩都有做母亲的权利,这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代孕“却将它变成了商业行为,充满了金钱的味道,这是人类的可悲。“代孕”行为已经把女性当成了生孩子的工具,这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从生理构造方面来说,生孩子是女性的天性,但是女性也有选择不生孩子的权利。古代讲究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推崇女子就应该在家里相夫教子。但是经过事实证明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女子也能撑起一片天。伟大领袖毛泽东曾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同时,通过“代孕”生产的孩子,他们就应该不止一个爸爸和妈妈了,这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育秩序。按道理说,生下孩子的女性应该就是孩子的母亲,但是“代孕”就存在生产的孩子不是由生产的人的“卵子”发育而来的。有的“代孕”妈妈就像生产作物的土地一样,只负责生产作物。生孩子不仅是“精子”与“卵子”的结合,还带有夫妻双方的感情,许多美好的祝愿。